以習近平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“管建并舉、以建為主,防治結合,以防為主”理念,推行“互聯網+”智慧監管,減少現場的巡查檢查,全面加強各類工地、渣土運輸、建筑垃圾消納場(棄土場)、道路保潔、已建成樓院、露天礦山開采、黃土裸露、物料堆場、非道路移動機械、物料運輸等揚塵污染治理,遏制揚塵污染,為打贏藍天保衛戰提供有力支撐。
按照“一工地一方案”的要求,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建設工期在 3 個月以上達到下列條件之一的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工程在項目開工前應制定智慧化建設方案,安裝施工工地信息公示牌(液晶屏)、環保在線監測設備、施工場區視頻在線監控、車輛出入口抓拍及沖洗監測設備、預拌砂漿儲存罐監控、噴淋及水量監測及遠程開啟、數據集成化終端等前端設施,前端設備采集的數據信息按照無條件歸集,有條件使用的原則,相關數據傳輸至鄭州市共享交換平臺,并在“控塵系統”進行展示。
智慧工地工作流程
智慧工地為便于智慧化,工作效率。智慧化方案的申報及監控設備的變更在控塵進行網上處理。
1、新開工工地
(1)由建設單位先行在控塵注冊并上報信息,編制工地的智慧化建設方案,報各縣市區控塵辦進行審核。
(2)方案通過審核后進行前端設備安裝,安裝完成后向各縣市區申請現場驗收,驗收合格后向數字化中心申請接入,實現工地智慧化,數字化中心負責向工
地開具入網證明。
2、原有工地
(1)按照時限要求編制工地的智慧化建設方案,方案報各縣市區控塵辦進行審核。
(2)方案通過審核后完善前端設備安裝,完善完成后向各縣市區申請現場驗收,驗收合格后向數字化中心申請接入,實現工地智慧化,數字化中心負責向工
地開具入網證明。
3、工地監控設備停用、遷移、增減、拆除
(1)在線監控設備需要停用時,項目方須向各縣市區進行申報,各縣市區核實后向數字化中心進行報備。
(2)設備遷移,或時項目方須要提交方案及申請由各縣市區進行審核及現場驗收,合格后向數字化中心進行報備。
(3)設備拆除時由項目方須向各縣市區提出申請,經各縣市區批準后方可拆除,并向數字化中心進行報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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